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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学生中毒事件发生

1998-04-07 来源:光明日报 朱文琴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6日讯(记者朱文琴)今天,教育部就山东菏泽地区部分学生因服用“碘片”出现不良反应一事,向全国各地发出紧急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地区的中小学校学生服用不同品牌的含碘食品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发生中毒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地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通知要求,凡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用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校推销药品或保健用品。

通知要求,除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某些重点疾病必须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外,学生用药应遵照自愿原则,学校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强迫组织学生集体服用。坚决纠正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各种药品和保健品的不正之风。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向中小学生推销劣质产品,损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都应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格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加强对课间餐、营养午餐的管理,学校自办出售食品与饮料的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要坚决制止无照、无证摊贩在学校附近摆摊设点,出售食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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